新華網鄭州12月1日電(記者尚昆侖)審議中的《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裝潢協商條例(草案)》近日引起社會關註。其中規定,老闆無正當理由卻始終不給員工加薪的,將面臨最高一萬元的罰款。這條被總結為“不加薪就罰款”的條款受到網絡熱議,除了調侃處罰力度不夠之外,更有網友質疑,“這是政府該操的‘薪’嗎?”
  小張在鄭州從事網絡相關工作,5年內他跳了3次槽,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這些小公司缺乏合理的漲薪機制。“跟老闆談工資?沒用。你情趣用品不乾也有別人乾。”
  據瞭房屋貸款解,擬出台的《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就是以法律方式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使職工方與企業可依法就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勞動報酬事項進行平等的工資集體協商。無正當理由始終以唯一方案或者立場排斥對方合理意見和主張的,情節嚴重的,勞動行政部門可對該企業處以兩千元至兩萬元的罰款,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處以一千元至一萬元的罰款。
  雖然《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旨在保護像小張一樣的上班族的利益,但“不加薪就罰款”的說法還是讓他覺得有些可笑:“不加薪最多罰一萬,我要是老闆也設計裝潢寧可接受罰款了事。”
  小張的話代表了大多數網友的看法。“愛唯一320”表示:“剛看到這條消息特別開心,不由得想固態硬碟豎起大拇指稱贊如此體貼民意的政策。可是一琢磨,呵呵呵……加薪可能支出50萬元,不加薪最高才罰一萬元,逗我玩兒呢?看來果然是一群不用發愁工資的人在研究工資!”“愛湊熱鬧的冷香”認為,這樣的處罰力度“既不能真正保障工人的權益,也無法震懾無良老闆。”
  也有網友指出,老闆給不給加薪,不是用罰款就能解決的事。網友“天涯海角一游俠”說:“工人工資低,老闆不加薪必然導致員工流失,加快企業的消亡。這是一個市場經濟平衡的問題,不是政府能管好的事。”“山水成林”直言:“還在政企不分?這是市場化嗎?留不住人自然會加薪,要你操哪門子‘薪’?”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樊明認為,通過立法推動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值得肯定,但“加不加薪”不能用簡單的條例強加干預。“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勞動者的工資是由市場來決定的,用行政辦法強迫工資就有問題。”
  “工資集體協商機制是值得推廣的,但到底漲多少,是跟大的市場環境、經濟環境相關,最終還是要通過勞資雙方的協商來解決。”樊明同時指出,如果用工單位開出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可通過國家《最低工資規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編輯:SN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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