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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稅收違法案件曝光台細心核對、識破“兩套賬”查處百萬稅案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本報訊(通訊員 張立君 高梅 記者張炳哲) 近期,延邊州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成功查處一起群眾舉報設立“兩套賬”,逃避繳納百萬稅款案件。
  精心組織 制定預案
    延邊州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接到群眾對延邊某經貿有限公司偷逃稅款舉報,及時組織檢查人員,召開案情分析會,收集企業相關信息,詳細制定檢查預案,成立專案組。確定了檢查的範圍和重點、檢查資料所屬期限、實施檢查的步驟和方法等,並對檢查人員進行了分工。
  細心核對 識破“兩套賬”
    檢查人員在吉林省地稅綜合徵管系統中,調出涉案公司基本情況、歷年來稅款繳納稅及發票領用等情況,發現該公司是商業企業,既有自營業務,也有出租櫃臺的租賃業務。從徵管資料納稅情況分析,該企業租賃業務納稅較少,納稅金額與實際經營情況不太相符,經檢查人員初步確定該企業有核算收入不真實嫌疑。
    該稽查局根據專案檢查部署,對延邊某經貿有限公司的2007年1月1日到2012年7月31日納稅及發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人員帶著問題,對經營業戶進行外圍走訪,詳細咨詢,取得了部分業戶實際支付給該公司的租賃費詳細數據,掌握了各樓層櫃臺的租賃標準,取得“第一手”涉稅證據資料。
    在檢查中,檢查人員沒有就賬查賬,而是按照已經掌握的基礎資料,細心核對賬上收入,找出賬上疑點,發現該公司少計收入,一開始企業還堅決否認,但隨著該局啟動稅警聯合辦案機制,介入此案調查取證,進一步突破企業負責人的心理防線,繼而企業負責人承認設立“兩套賬”隱瞞收入,偷逃稅款的違法事實。
  打擊涉稅違法行為捍衛國家稅收利益
    經過檢查發現該公司2007年1月至2012年7月第二套賬簿收入15,232,001.45元未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管理費用中饋贈部分和股東分紅部分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799,400.50元;取得櫃臺租賃收入未按規定開具發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根據檢查結果,延邊州地稅局稽查局對該公司下達了《稅務處理決定書》,並根據程序下達《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本次共查補各稅費1,641,950.94元,加收滯納金285,340.41元,處罰款1,624,312.58元,其中發票違法行為處罰款10,000.00元。因該公司偷稅數額較大,其偷稅行為已涉嫌犯罪,達到了移送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和《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原標題:細心核對、識破“兩套賬”查處百萬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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