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政府逼迫停戰集團繳械參選 緬甸軍政府逼迫停戰集團繳械參選 貌強 Maung Chan (緬甸華族) 不久前 BURMA 緬甸風雲曾報導兩大點, 1。緬甸軍政府對昂山素姬領導的全國最大政黨NLD喊話: * 昂山素姬是英國人太太,有權投票,無權參選。* 1990年大選結果,已經一筆勾銷,全國民主聯盟NLD可參加2010多党民主大選。 2. 緬甸軍政府向眾土族停戰集團,則兩手並用: A。將軍們一手高舉大緬族主義大蘿蔔 * 歡迎眾土族軍隊放下武器,接受收編為緬甸軍警! * 歡迎眾土族老領導人退休,年輕人接班,組黨參加2010年多党民主選舉 澎湖民宿! B。將軍們另一手舞動著二戰日本皇軍傳授的三光與強姦同化大棒 * 燒光、殺光、搶光眾土族村莊,實施趕盡殺絕與焦土政策。 * 對土族男性格殺勿論,其妻女則集體輪奸,並貫徹同化其後代。 請看眾土族停戰集團對繳械參選的表態 眾土族停戰集團一向反對大緬族主義,一貫主張高度自主、自治、自衛、自強,堅持不放下手中武器而任人宰割——避免白白斷送半世紀的民族慘重犧牲。 對繳械、組黨、參加2010年大選事宜,請看眾土族停戰集團如何表態: 1。簽停戰協議於1989年3月 酒店經紀21日,領導人為彭家聲(Phone Kyar Shin),管轄撣邦北部第一特區,一貫主張高度自主自治自衛自強, 堅持不放下手中武器任人宰割的“緬甸民族民主果敢同盟軍”(Myanmar National Democracy Alliance Army (Kokang)MNDAA),至今還未吭聲。 2。簽停戰協議於1989年5月9日,領導人為包友祥與趙尼萊(Pao Yuchang & Kyauk Nyi Lai),管轄緬甸撣邦第二特區(Special Region-2, Shan State),的緬甸民族團結黨(Myanmar National Solidarity Party)與其瓦邦聯合軍(United Wa State Army)UWSA開誠佈公:我們最 個人信貸感興趣的不是參選,而是高度自主自治自衛自強。我們要和平建設,爭取各族人民平等互利與豐衣足食,我們不放下手中武器,我們永不任人宰割。 3。簽停戰協議於1989年6月30日,一貫主張各族平等自主自治自衛自強, 堅持不放下手中武器任人宰割的賽林與林明賢(Sai Lin & Lin Ming Xian),領導撣阿卡民族民主聯合軍NDAA(National Democratic Alliance Army- Shan/Akha Armed National Groups),管轄著緬甸撣邦東部第四特區,至今未見公開發表意見。 4。簽停戰協議於1989年9月2日,領導人為雷茂準將(Col. Loi Mao) 借貸,管轄緬甸撣邦第三特區的撣邦進步黨(Shan State Progress Party)與其撣邦軍(Shan State Army)SSA,因走投無路,據說已繳械。 5。簽停戰協議於1989年12月15日,領導人為薩空丁英(Sakhone Ting Ying),管轄緬甸克欽邦東北部第一特區(Special Region-1, North-East Kachin State)的新民主軍(New Democratic Army-Kachin)NDA-K,還在觀望。 6。簽停戰協議於1991年元月13日,領導人為馬都諾(Mahtu Naw),管轄緬甸撣邦北部第五特區的克欽獨立組織第四旅克欽自衛軍(Kachin Defence Army (KIO 4th Brigade)KDA,還在觀望。 節能燈具 7。簽停戰協議於1991年4月11日,領導人為昂康提(Aung Kham Hti),管轄緬甸撣邦南部第六特區的巴甌民族組織PNO(Pa-O National Organisation),還在觀望。 8。簽停戰協議於1991年4月21日,領導人為艾克孟(Aik Mone),管轄緬甸撣邦北部第七特區(Special Region-7, Northern Shan State)的勃朗邦解放軍(Palaung State Liberation Army)PSLA,因走投無路,據說已繳械。 9。簽停戰協議於1992年2月27日,領導人為 Gabriel Byan & Htay Ko,管轄緬甸克耶(克倫尼)邦第一特區的克洋民族自衛隊KNG(Kayan National Guard,分裂自克洋民族解放黨 有巢氏房屋 KNLP),還在觀望。 10。簽停戰協議於1993年10月1日,領導人為拉蒙杜載(Lamung Tu Jai),管轄緬甸克欽邦第二特區的克欽獨立組織KIO(Kachin Independence Organization),雖然有的主張觀望,但多數已決定參加2010年多党民主選舉。 11。簽停戰協議於1994年5月9日,領導人為山大與吞覺(Sandar & Htun Kyaw),管轄緬甸克耶(克倫尼)邦第二特區的克倫尼邦眾族人民解放陣線KNPLF(Karenni State Nationalities Peoples' Liberation Front),還在觀望。 12。簽停戰協議於1994年7月26日,領導人為Shwe Aye, 管轄緬甸克耶(克倫尼)邦第三特區的克洋新地黨K 土地買賣NLP(Kayan New Land Party),還在觀望。 13。簽停戰協議於1994年10月9日,領導人為達卡來(Ta Kalei),管轄緬甸撣邦南部的撣邦眾族人民解放組織SSNPLO(Shan State Nationalities Peoples' Liberation Organization),還在觀望。 14。簽停戰協議於1995年6月29日,前領導人為Nai Shwe Kyin(已逝世), 管轄緬甸孟邦的新孟邦黨NMSP(New Mon State Party), 目前走投無路,身不由己,表示願意考慮2010年多党民主大選。 15。1994年因基督教佛教問題而與克倫族聯盟KNU決裂,跟軍政府簽了停戰與合作協議的民主克倫族佛教軍DKBA(Democratic Karen Buddhist Army) , 聲明對 烤肉食材2010年多党民主大選不感興趣,只願一心一意繼續發展經濟貿易。 16。姚色克領導的撣邦軍-南部SSA-S(Shan State Army-South)與撣民眾解放組織SNPLO(Shan Nationalities People's Liberation Organization,1994年簽停戰協議,管轄撣邦東枝Taung Gyi, 荷奔Ho Pone, 林坷Lin Khe ,雷霖Loi Lin 等縣,一度曾被軍政府強迫聯合攻打撣邦軍-南部SSA-S,2007年6月10日重新反抗軍政府),皆表示要高度自主自治自衛自強,堅持不放下手中武器,以免被大緬族主義繼續屠殺與欺淩。 貌強注: * 不少土族停戰集團——比如佤邦聯合黨與“佤邦聯合軍”,所以一直堅持要稱“邦”,根源在於“邦”不僅與“省” 裝潢同等——國家的二級行政機構, 同時還擁有 “省”所不具備的“自治權”。 * 軍政府堅決不給“邦”等級,執意要稱他們為“特區”,完全因為特區是“邦” “省”下面的行政單位,歸邦、省管轄——逃不出軍政府之魔掌。 * 軍政府為了安撫一些有實力有地盤的土族軍,聲明“若放下武器,就考慮授予自治區等級”。然而像軍政府一樣,對方土族軍也是篤信“槍桿子出政權”者,因此至今很難談攏。像堅持武裝反抗大緬族主義的克倫族聯盟KNU,一直跟軍政府談談打打,打打談談,邊談邊打——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奉陪到底。 (NCUB-MPU UNPO 2008年7月12日)http://boxun.com/hero/200807/Burma'sChinese/3_1.shtm se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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